三湘都市报全媒体记者 仝若楠
近日,长沙市民熊先生向三湘都市报记者投诉,9月28日,他在芙蓉华天大酒店下单的两单总价约70元的外卖,先后发现带字的蘑菇与疑似苍蝇头的异物。他告诉记者,事后曾多次与外卖平台沟通维权,但由于涉事商家迟迟未主动联系他协商赔偿,事情僵持不下。
9月30日,三湘都市报记者介入后,商家和熊先生已取得联系并致歉,称会为其退款,已对门店整改并处罚厨师。截至发稿,外卖平台通过“放心吃”服务赔付熊先生共计114.15元,平台提出的200元赔偿和商家提出的退款仍在处理当中。
一餐同时吃出两个不明物体
9月29日,熊先生回忆,当天中午在芙蓉华天大酒店同时下单两餐,包含大杂烩、小鱼小虾与时蔬三个菜品和两份米饭,总花费约70元。“吃的时候突然觉得有苦味,低头一看才发现,蘑菇上还粘着个带中文字体的纸,已经被汤泡透了。”他担忧地表示,自己不确定是否已误食了这个带字异物。
市民在一餐外卖中同时吃出带字纸条和疑似苍蝇异物。(受访者供图)
发现不明物体后,熊先生第一时间检查了其他餐品,结果在芽白菜上又发现一只带翅膀的黑色物体。“看着像是苍蝇的头和翅膀,现在想想都觉得恶心。”除了餐品异物问题,熊先生还提出,该酒店外卖存在图片与实物不符的情况,“我点的小鱼小虾,图片里明明是和韭菜一起炒的,结果收到的全是辣椒,完全不是一回事”。
“这餐外卖并不便宜,有一个菜近30元,结果还接连吃出异物。”他坦言,正是由于担心食品安全问题,他才选择了这家老牌高星级酒店,“我到现在还一直在呕吐,一直在出虚汗,生理和心理上都遭受了折磨。”
消费者:平台积极沟通,商家未主动提出额外赔偿
熊先生表示,事后酒店的处理态度让他气愤不已。“从头到尾,我和商家沟通非常困难,不是后台不看消息,就是电话打过去就被挂断。”当天下午,商家向顾客解释由于在忙,没能及时回复消息,会和厨师长反馈查看店内出餐情况,并表示可以退款本单餐品。对此,熊先生表示不满意该处理方案,要求商家主动道歉,并进行合理的赔偿。“商家态度很一般,一直没有诚恳地解决,我不接受仅退款。”
事后,熊先生暂未申请餐品退款,但联系了平台申请放心吃理赔,两单共赔付114.15元左右。之后,平台又申请了额外100元赔付,熊先生不接受,要求平台告知商家主动联系他道歉和协商处理。平台再次联系消费者并将赔付金额提升至200元,但熊先生表示,一直未能接到商家电话,是否接受该方案仍要看商家态度。
“其实平台一直都在跟进,沟通也很积极,但商家到现在没主动联系我道歉。”9月30日,他明确表示自己的诉求为要求商家主动联系并真诚致歉,“要是做到了,我就接受目前沟通的赔付金额,要是做不到,我会继续反馈。”
最新进展:厨师长道歉,商家承诺张贴处罚公示
9月30日,记者致电芙蓉华天大酒店,工作人员解释,后续一直未主动联系熊先生是因为平台在电话中无法透露个人隐私信息,并且当天已表示歉意,“当天提出退款这两单,顾客不同意,后来平台说要额外赔偿100元到200元。”
熊先生则表示他在与平台沟通时已明确留存个人电话号码,且平台给的回复是“商家明确拒绝协调”。之后,记者在征得熊先生同意后,将其电话提供给商家,酒店后厨工作人员随即致电熊先生,承认错误并致歉。
问及为何食物中会出现异物,商家解释称,可能是在打包过程中有虫子飞入,字条则可能是进货时产品包装有问题,“目前已整改门店,对厨师也做出了处罚。”熊先生透露,酒店向他承诺事后会在店内张贴相应的整改和处罚公示。
记者进一步了解到,此前双方提及的200元赔偿方案是由平台主动发起,并非商家自愿提出。事后记者向商家核实,对方回应:“是平台提出的,如果需要我们赔偿,也可以进行赔偿,不过,消费者体谅到厨师长工作不易,并未要求其赔付,最终协商一致的是后续消费者若再次点餐,商家将通过送菜或免单的方式补偿。”
截至发稿,商家退款和平台赔付仍在处理当中,消费者仅收到了放心吃理赔114.15元。
律师:吃出混有异物食品,可要求最低赔付1000元
湖南和大律师事务所副主任王友华律师指出,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六项规定,禁止生产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关于赔偿金额问题,王友华律师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10倍或者损失3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1000元的,为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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